9月1日起 食品用纸包装须有"QS"认证标志

来源:
2009-09-02 09:15
浏览:
收藏 打印

    9月1日起,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纸容器的QS管理正式进入查处期。8月31日,记者走访市区超市发现,绝大多数一次性纸杯没有QS认证标志。 
    在市区中大街一超市,记者看到,货架上摆放的10余个品牌的纸杯,只有一种牌子的纸杯有QS标志。
    “我不知道纸杯外包装上要求有QS认证。”市民张女士说,她选购纸杯一般只从价格和外观两方面考虑。一些消费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买纸杯时不会刻意去看是否有QS标志。
    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出售的无QS标志的纸杯将按照规定准时下架,返厂处理。
    “作为盛装食品饮料的容器,纸杯产品的质量是否安全,对消费者来说十分重要。”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谨慎,不仅食品要有QS标志,而且盛装食品的纸质包装袋及纸质容器上也要有QS标志。
    “选购一次性纸杯时,不仅要认准QS标志,还要仔细查看包装上是否标注了产品名称、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必须标注的内容。”该负责人说。记者 石雨川

相关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未获得列入第一批目录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被列入第一批目录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包括包装类和容器类两大类。食品用纸包装包括玻璃纸、食品包装纸、食品包装纸板等,而食品用纸容器包括人们常用的纸袋、纸罐、纸杯、纸餐具、纸盒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