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道路旅客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6年8月30日止。
二、整治内容:
1、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为;
2、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道路经营的行为;
3、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违反行车秩序的行为;
4、擅自停运、堵站、罢运等扰乱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5、不按核定的客运站点停靠、上下旅客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等违反客运管理规定的行为;
6、违反车辆强制报废有关规定的行为;
7、无证经营机动车的行为。
三、整治要求:
1、公安、交通、城建、工商、农机、监察、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2、对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 行处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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