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致广大驾驶员的一封公开信
亲爱的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辛苦了。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现将雅安市公安交警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月”和“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向你们通报如下: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月”期间,公安交警重点查纠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乱停乱放、酒后驾驶、超速行驶。
2、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3、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无客运资格的人力三轮车载客。
4、违法超车,随意调头,城区行车乱鸣喇叭。
5、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
6、客运车辆随意上下旅客、故意慢行揽客。
二、“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期间,公安交警将对酒后驾驶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并在媒体上对违法驾驶人及单位进行曝光,将违法行为抄告纪检等部门;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