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五措施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是强化教育。县级各部门要从自身行业特点入手,大力抓好行业预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活动,每年开展法治宣传工作1-2次,宣讲职务犯罪预防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水平,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二是关键部位预防。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在县级各部门配合和支持下,加大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领域的预防工作力度。切实抓好税政、征收、管理、稽查、处罚等环节的预防监督,认真剖析在这些部位、环节发生职务犯罪的新手法、新特点、新态势,提出预防对策和预防措施。三是个案预防。一旦发生职务犯罪,检察机关要及时认真查处,并结合案件认真分析地税机关在管理、监督等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和发案原因,在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县级各部门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预防对策和措施,要积极认真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回复检察机关。四是以打击促预防。检察机关要正确处理查处职务犯罪与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关系,准确打击一般工作失误与职务犯罪的界限,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结合、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县级各部门要进行认真清理,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依法依纪处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五是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各级各部门要注意总结和推广各地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切实可行的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时俱进、健康发展。(审签领导:李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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