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顺利实现省级平安县创建目标
芦山县平安创建工作自2005年启动以来,历时三年,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平安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全县呈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防控能力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经济社会环境优化的良好局面。2007年底,创建工作通过省级检查验收。日前,芦山正式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平安县(川委办发电[2008]5号)。据悉,2007年度全省共有81个县(市、区)通过省级平安县检查验收。(审签领导:李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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