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果好变化大经验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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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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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春节过后,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将在芦山县召开,1月31日,市委副书记李伊林、副市长蒲忠一行前往芦山县检查指导飞仙关镇新庄村农村垃圾回收分类处理、省道210线风貌塑造、芦阳镇火炬村“五十百千工程”建设情况。

  在新庄村,经过风貌塑造的村子呈现出“小桥、流水、人家”的农家风情,而在每户农家的院坝中,都能见到两个并排摆放的垃圾桶,上面注明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村民们已经能够自觉地将垃圾进行分类丢放,而新庄村也一改以往“脏乱差”的面貌,处处洋溢着新农村的气息。

  这便是芦山县生态垃圾回收处理显现的成果。芦山县按照“源头处理、多元处置、提升素质、着远长效”的工作理念,制定和推广“户组分类、乡村收集、部门参与、集中处理”的运行模式,率先在全县国省干道、“四化”达标乡镇(村)、“五十百千示范工作村”及人口稠密区先行开展农村垃圾生态回收处理试点,以点带面,引导推动,逐步覆盖,基本建立起系统的农村生活垃圾生态回收处理体系。

  与此同时,芦山县还在离县城较近的思延乡,采取聘请2名分类员随垃圾清运车分类清运、分类处理的方法;在龙门等乡镇从源头上指导农户分离垃圾并布点垃圾池、垃圾房,健全保洁、清运队伍,收取卫生费,形成了“建设处理设施、完善环卫体系、强化执法监管、健全保障机制”的芦山做法。

  随后,李伊林一行还沿路检查指导了省道210线的风貌塑造工作,听取了火炬村“五十百千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芦山县在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等。

  李伊林表示,芦山县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后,变化很大、效果很好,整个治理工作已经脱离了形式上的开展,深入到很多细节上,工作十分到位。

  李伊林要求,芦山县在下一步的治理工作中,要更具想象力、操作性、可行性和推广价值,要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在环境卫生上,要认识到位,具备超前意识,注重深度和广度相结合,为老百姓办实事,让老百姓真正得实惠,力争在短时间内有明显变化。同时,环境卫生治理要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高标准、高起点地制定相关制度和机制,细化职责,政府应更多地对群众进行引导,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治理工作。对于即将召开的现场会议,芦山县应从内容和效果上进行深挖细究,充分展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将成绩转化成行之有效的经验,便于在全市进行推广学习。记者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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