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召开2018年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7月2日,芦山县召开2018年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对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针对主汛期特点,对全县安全生产、地灾防治、防汛减灾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二是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扎实做好主汛期地灾防治和防汛减灾工作,从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应急管理各个环节,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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