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成立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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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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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2月6日上午,“芦山县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中心”挂牌暨首期“芦山花灯表演提高培训班”开训仪式在芦山电影院礼堂隆重举行。
  芦山古为青衣羌国属地,是多民族的聚居地,自新石器时代起,即有人类在此从事农牧生产,遗存下了灿烂的地方民族文化和丰富的文物古迹,其中尤以汉代文物著称全国,独具 特色的傩戏——芦山花灯、芦山庆坛,保留着羌文化的烙印,被海内外相关专家称之为“地方民族民间文化的活化石”,并被列为“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挖掘、保护和 利用好这笔财富,是每一个芦山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芦山县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中心的成立,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芦山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丰富芦山民族民间文化、打造芦山旅游产业,推动芦山文化和旅游的有机融合将会起 到积极的作用。王大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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