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 困难群众的“民心房”

来源:
2016-08-0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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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租户在市房管局交纳房租,办理续签手续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缴纳房租、办理手续、续签合同……”8日,走出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办公室,一个个租户心里的石头又落地了,“只需要缴纳千元左右的房租,一年的住房问题就解决了”,不少租户如此评价公租房——困难群众的“民心房”。

  自8月1日以来,我市对金凤公租房6幢房屋的租户按照低保家庭1.2元/月/平方米交纳租金,取消低保家庭2.4元/月/平方米交纳租金,并续签租房合同。截至目前,一百多位租户又继续申请了公租房,解决了住房难题。

  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住房保障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按照《雅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雅办发〔2013〕76号)相关规定,将廉租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统一分配管理,实行“三统一、一分类”,即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在保障对象上实行分类、分层次保障,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不仅加大力度、加快节奏分配现有公租房,并对原已入住公租房的住户进行合同续签,全心全意解决市民住房难题。据了解,本次续签合同的时间将会持续到12日。

  雅安日报/北纬网实习记者胡月记者唐小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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