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四措施积极开展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来源:
2008-06-19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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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值班备勤。为了切实开展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及时调整了县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完善了工作预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同时,加强了值班备勤力量,制定并坚持值班领导在110指挥中心带班的工作制度,确保一旦接到火警时,能快速进行协调指挥,安排部署,及时到位,最大限度减小损失。二是做好森林火灾扑救技能的培训。县消防大队和森林警察大队对民警、武警中队战士就扑救森林火灾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进行培训。讲解了如何判断风向、如何使用灭火弹、如何利用地形、如何逃生,为民警和战士参与扑救山林火灾做好准备。三是积极开展宣传,引导群众正确用火。县各派出所民警积极参与春季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将《芦山县人民政府春季森林防火戒严令》复发给群众。讲解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改变传统用火烧开荒的耕种方式,在戒严区域和时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最大限度防止火灾的发生。四是快速出警,全力以赴,积极参加扑灭森林火灾行动。2月29日,宝盛乡凤头村发生山林火灾。太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首先赶到现场,奋不顾身,冲锋在前,在当地干部群众的配合下,奋战6个小时终将山火扑灭。3月3日中午,清仁乡仁家村黄茅坡和飞仙关镇飞仙村同时发生山林火灾。我县公安民警按照预案部署,分赴两地,参与灭火。在火点多,火势大的形势下,全体参战民警斗志昂扬,全力以赴,在武警官兵、芦阳、双石镇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终将大火扑灭。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180余人次,参与扑救山林火灾6次。(审签领导:李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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