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4日开始可为电动自行车办“户口”
本报讯“我们将于本月24日开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请带上相关资料和证明,到市区康藏路85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手续。”7月20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在市区新民街,就非机动车登记上户进行宣传。
据了解,7月24日,我市交警部门将在雨城区率先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户工作,其余各县非机动车登记上户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具备办证条件后将陆续开展此项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进行非机动车上户登记,市民需要填写《四川省非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供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车辆合格证以及车架号拓印模,只要各项证明材料符合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非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此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规定,非机动车登记的收费标准为:每辆车号牌工本费20元、车辆行驶证工本费10元。
记者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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