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委副书记、县长与煤矿矿长开展“依法办企,依法治企”谈心对话活动
12月6日下午1点,在县政府3楼第六会议室开展了芦山县煤矿“依法办企,依法治企”谈心对话座谈会。芦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建华,县安监局涉煤人员、各产煤镇分管领导、各煤矿业主、矿长、技术负责人及驻矿安监员参加谈心对话会。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一同观看了四川泸县桃子沟煤矿“5.11”事故警示教育片。同时各煤矿业主、矿长、技术负责人、驻矿安监员及各产煤镇分管领导代表纷纷发表了观看煤矿警示教育片后的感受和就煤矿如何“依法办企、依法治企”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意见。参会矿长们一致认为,一个矿工代表了至少一个家庭,要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大投入,搞好培训,注重管理,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提高矿工安全意识与能力,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措施;不能只把安全挂在墙上、放在嘴上,而要落实到手上,做到思想上重视、行为上规范,让安全意识变成习惯。
县长周建华向传达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要求煤矿企业必须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煤矿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的内涵、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以及矿长应该履行的职责,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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