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法院:关口前移化纠纷 保护集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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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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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谢谢法院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难题!”11月17日,宝兴县某村村委会主任杨某收到法院的调解书时,连声感谢道。

原来,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于2020年10月14日将该村大河坝种植大棚及土地租赁给吕某某,约定吕某某在当年的10月14日前支付次年的土地和大棚租赁费。后吕某某认为交付的土地面积不足,拒不支付该年度剩余的大棚租金。双方就此产生矛盾,无法达成解决意见,合作社遂起诉至法院。杨某表示,村民将土地流转给村上,村上再租赁给商户,眼看新的一年度要来临了,这一年度的租金还没有给清,村上很着急。

11月16日,宝兴县法院收到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诉状后,调解法官先与双方进行沟通,双方同意以实际面积计算租金。调解法官于当日下午驱车前往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组织双方协商。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释明案涉法律关系,通过明理释法,缓解了双方对立情绪。经两个小时的促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事后,双方均为对方的难处表示理解,很满意法院的处理结果。

此次,宝兴县法院适用先调程序,快速化解该起涉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租赁合同纠纷,用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让争议双方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宝兴县法院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前往田间地头,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最大程度司法保障。

李宋琴  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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