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陆女士:超市拒收五分硬币,合法吗?
前晚,我去羌江南路一家超市购物。商品价格为29.1元,我当时拿出一张五十元的纸币,两枚五分的硬币给收银员,收银员却不收5分的硬币。当时我就纳闷了,硬币是1985年版的,又没破损,为什么不收呢?收银员没有解释,只说超市规定不收取分币。
国家不是规定只是纸分币停止流通,硬分币仍可继续流通使用,为何超市不收取硬分币?商家要收5角、1角的硬币,但却不收5分的硬币,是不是5分的硬币已经不流通了?
中国人民银行雅安市中心支行发行科:
由于近年来分币使用量直线下降,目前,第三套人民币中的纸分币在市场上已经停止流通。但考虑到分币在银行、超市、医院等机构尚有客观需要,第四套人民币中的硬分币(1980年—1999年发行)还在继续流通。如果市民手上有多余的分币可以到各大银行进行免费兑换。
商家拒收分币,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消费者可以到消委会投诉。记者石雨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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