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 一是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交接流程进行了完善,规范各项业务工作的办理程序;二是根据各县管理部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进行补充授权,防范业务风险;三是承诺在业务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或转帐支票的方式办结缴存职工或委贷银行的业务请求;四是加强对账管理,要求缴存单位必须建立明细台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都将进行一次对帐,保障资金安全。(审签领导:李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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