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五举措治理污染源

来源:
2008-08-0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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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层层“包干”负责。明确由各镇、园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清查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把全县各乡镇、园区划分为4大块,由基层普查员按照《芦山县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实行分片清查。二是强化分类管理,对工业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以外的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农业源包括第一产业的农业、畜牧业,生活源包括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等进行逐一登记,区别统计汇总,并建立相应数据库。三是强化技术辅导,统一对各乡镇开展清查工作培训,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对清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由专人上门进行技术辅导。四是强化抽查复查,由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派人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务求做到污染源清查对象“一个都不能少”,保证清查工作的质量和数据统计的准确。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运用宣传手册、海报、简报以及媒体等工具,向全县广泛介绍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支持、理解和配合。(审签领导:李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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