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
2008-09-0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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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房管局: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先应具备以下条件:所购房产必须产权明晰,为法律、法规、政策允许办理过户的房产。并且,卖方持有合法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购买贷款人认可的自住住房;借款人有合法有效的二手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书及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须提供所购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贷款人要求提供保证的,借款人须有贷款人认可的保证人;借款人同意办理抵押物保险、借款合同等有关合同文本公证;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且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在贷款银行开立有个人账户,付清高于40%的购房款;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高为20年,且申请贷款的年限加抵押房产的房龄不能超过30年。

  在买卖双方具备以上条件后,双方携带以下证件:夫妻双方单位收入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购房协议一同到国有商业银行办理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审小组批准后,就可以将总房款中除去首付款的剩余余额一次性划至卖方账户。

  市民: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

  房管局:根据《雅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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