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五措施加强高考期间禁噪工作

来源:
2008-06-2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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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明确规定2008 年6月18日—7月12日为禁噪期间。二是严格限制白天超过施工场地边界的建筑噪音干扰学生学习;禁止(除抢险、抢修外)夜间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夜间22:00—上午7:00 禁止建筑工地施工。三是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22:00 后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四是禁止在城区范围内和学校附近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五是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加强检查力度。
(审签领导:郭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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