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加强项目管理,对新开工项目管理出台了政策
最近,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召开会议提出,2008年将从六个方面抓好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一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投资管理,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二是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三是加快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调控合力。四是建立投资项目管理档案,做好投资项目信息公告工作,要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建立管理档案,在项目完成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后向社会公告。五是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到全过程管理。六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审签领导:签发领导:王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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