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灾之后无大疫 全民参与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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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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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我市把抢救生命作为首要任务,立即启动一级卫生应急响应,同步迅速启动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我市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余震不断,飞石扑面,在危险时刻,白衣天使冒着生命危险,深入抗震救灾一线,全力以赴投入到抗震救灾中。截至5月19日,全市累计救治地震伤员21360人次,门诊治疗19183人次,住院治疗2177人,开展手术6309台次,出院1937人,现在雅住院240人,无重症、危重病人。同时,为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全市累计派出各类卫生防疫专业队伍66支700余人,在各受灾县区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在做好专业卫生防疫的同时,卫生防疫专业队伍共培训了2000多名群众性消杀队伍,他们活跃在受灾县区城乡各个角落,从而形成了我市灾后卫生防疫的全覆盖,即所有灾区、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受灾家庭的覆盖。从地震发生到现在,全市未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震后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去年同期和震前水平,医疗救援和灾后卫生防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从救援到过渡安置的平稳过渡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市卫生局对全市捐赠的救灾医疗物资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为全市抗震救灾医疗救治和灾后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物资保障。

  截至5月18日,雅安市卫生局经市药监局接收上级调拨和社会各界捐赠药品、器械、物资共41740件,价值约12449万元。

  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医疗卫生秩序,促进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的全面恢复,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灾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灾区的卫生工作从应急状态转变到正常状态上来,是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摆在灾区医疗卫生工作者面前的又一场硬仗、又一次考验。

  目前,从全省各地抽调支援雅安灾区的卫生防疫队伍和雅安市、县区各级医疗防疫队伍一道,仍坚守在灾区卫生防疫第一线,持续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控及疫情监测、饮用水监督检测、消毒杀虫灭害、健康教育等工作。同时,灾区的广大干部群众也在卫生防疫人员的指导下,积极参与配合,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卫生防疫大堤,夺取抗震救灾工作的最后胜利。

  如何做到群防群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首先,整合辖区卫生防疫和对口支援队伍力量,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教育、环保、水务、城建、农业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和协调,做到层级间、部门间、工作间协调有序、无缝衔接;要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控,广泛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确保防疫工作不留死角。

  其次,在抗震救灾顺利转入过渡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筹备阶段时期,从应急状态逐渐恢复到常规状态,要一手抓灾后卫生防疫工作,一手抓日常工作和恢复重建;突出重点,强化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

  第三,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严格传染病诊断标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做到不漏报、误报和错报;要坚持组织开展发热、腹泻等传染病症状监测工作;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疫情分析评估,坚持零病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坚持开展传染病疫情日分析、周分析和月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四,建立健全水质检测能力,加强对饮用水的检测分析,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五,指导乡镇(社区)、村组、安置点、学校自愿消杀、清扫队伍,重点开展城区、乡镇、集中安置点的清洁、清扫、清运、消杀灭工作;建立健全环卫工作体系,及时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降低蚊蝇等四害密度,避免病媒生物的孳生,减少虫媒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及时解决环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的全社会参与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

  第六,在灾后卫生防疫、恢复日常卫生防疫工作中,要继续强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加强对外来人员、本地居民的宣传教育,取得整体防治工作实效。

  第七,将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四城联创”工作内容;要采取电视、报纸、专栏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消杀灭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第八,要强化提高相关工作及业务人员对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强化组织纪律和工作责任要求;要认真组织学习灾后卫生防疫技术方案,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任务;要有针对性地自行组织开展技术指导、督导检查,按要求接受省、市卫生防疫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建立健全定期通报、报告制度;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公共卫生机构及人员的管理培训,加强对乡镇(社区)、村组、安置点、学校自愿消杀、清扫队伍、对口支援卫生防疫人员的规范化培训,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任务、统一安排,最终形成辖区内卫生防疫工作的完整工作体系。

  【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卫生防疫核心知识】

  1.勤洗手、勤通风,注意个人卫生。

  2.不喝生水,不用脏水冲洗蔬菜水果,不在公众水源处大小便、洗浴、游泳、清洗、饲养动物。

  3.食物要新鲜,煮熟食用,存放食品要生熟分开,不吃受潮发霉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4.发现病死禽畜要报告,不加工、不食用病死禽畜。

  5.垃圾要集中堆放,大小便到指定地点,爱护环境。

  6.积极参与灭杀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的除“四害”活动和环境卫生整治、卫生清扫等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7.气温升高,注意帐篷防暑;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被蚊虫叮咬,夜间露宿或户外劳动时,暴露的皮肤最好涂抹防蚊油,或者使用驱蚊药。

  8.重视和维护心理健康,遇到心理问题时应主动寻求帮助。

  9.如果有不明原因的发烧请及时到医院医治,发现传染病或食物中毒应及时报告当地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在血吸虫疫区,不随便接触疫水,不在疫水中洗衣服、戏水。

  11.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的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

  12.孩子出生后要按计划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

  13.妥善保存农药和药品,依照说明书使用,防止儿童接触。

  14.人被犬、猫抓伤、咬伤后,应立即冲洗伤口,并尽快注射狂犬病疫苗,必要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卫生防病要求】

  一、个人卫生

  (一)不随地大小便,注意手部卫生,尤其是不要用脏手揉眼睛;饭前便后应洗手,照顾其他病人后,要及时洗手;不用脏水漱口。

  (二)不在公众水源处大小便、洗浴、游泳、清洗、饲养动物。不要裸脚踩水;不要在可疑的水中洗澡、洗衣物等。

  (三)穿较宽松的长衫长裤,避免穿凉鞋,以减少皮肤外露。睡觉时使用蚊帐、纱门、纱窗、点蚊香或涂抹驱蚊水。

  (四)避免在草堆、草丛、灌丛和林间坐、卧休息;野外住宿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和干燥的地方搭建工棚或帐篷,周围挖防鼠沟。避免睡地铺。

  二、饮水卫生

  (一)饮用水塘不允许洗衣、洗菜、饮牲畜。禁止人或动物进入水源地区,水井周围50米范围内,不设置厕所、粪坑、垃圾堆。

  (二)喝开水不喝生水。消毒每桶水(约25千克)加花生粒大小明矾一块,然后用木棍在水中搅拌,等水变清后将清水倒入另一个容器中,再用漂白粉精片消毒。消毒前先把药片捣碎,用水调成糊状,然后冲入水中搅拌,每担水加入漂白粉精片1片。

  三、饮食卫生

  (一)加工食物前要洗手,生肉、禽类和水产品要与其他食物分开;现吃现做、烧熟煮透,特别是剩饭、剩菜更应在食用前彻底加热,严防食品受到污染。

  (二)不用脏水清洗瓜果蔬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食物要烧熟煮透;不要吃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及水产品或有怪味的食品;不吃凉拌菜,不捕食野生动物;餐具用后及时清洗干净,用前也要清洗。

  (三)熟食品在清洁卫生条件下放置时间不超过4小时;要注意防暑、防蝇、防虫。

  四、环境卫生

  (一)居住点之间要有8米的间隔,人可自由通行,不被固定帐篷的桩子和绳索绊倒,也有助于防止火灾蔓延。

  (二)不乱丢垃圾,大小便到指定地点,爱护环境。

  (三)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站点,要有专人管理,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收集站点的卫生管理,特别是人员密集的安置点,要有人及时进行垃圾清扫、运输。在垃圾站点要用药物消毒杀虫,有效控制蚊蝇孳生。对一些传染性垃圾或畜禽尸体可采用焚烧法处理。

  五、心理卫生

  (一)保证睡眠与休息,如果睡不好可以做一些放松和锻炼活动。保证基本饮食,食物和营养是战胜疾病创伤、康复的保证。

  (二)与家人和朋友聚在一起,有任何需要,一定要向亲友及相关人员表达。不要隐藏感觉,试着把情绪说出来,并且让家人和朋友一同分担悲痛。

  (三)不要因为不好意思或忌讳,而逃避和别人谈论自己的痛苦,要让别人有机会了解自己。

  (四)不要阻止亲友对伤痛的诉说,让他们说出自己的痛苦,是帮助他们减轻痛苦的重要途径之一。

  (五)不要勉强自己和他人去遗忘痛苦,伤痛会停留一段时间,是正常现象,更好的方式是与朋友和家人一起去分担痛苦。

  六、灾区帐篷或板房应注意防暑

  (一)可在帐篷周围洒水,降低篷内温度,保持帐篷通风。多喝淡盐水,多吃水果,多喝绿豆汤,多在户外阴凉处。

  (二)尽可能减少单个帐篷内的居住人数,使用扇子、电风扇等,加强篷内通风和室内外空气对流。

  (三)出现头晕、头痛、心慌、恶心、皮肤湿冷、多汗、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中暑先兆时,应立即转移至阴凉通风处,服用人丹、藿香正气水等解暑药物,并到就近医疗点就医。

  七、儿童要及时预防接种

  (一)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

  (二)积极参加政府组织开展灾后群体性预防接种。

  (三)按照免疫程序及时到辖区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为儿童接种常规疫苗。

  (四)被犬、猫抓伤、咬伤后,应立即冲洗伤口,并尽快注射狂犬病疫苗,必要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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