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县加强企业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启动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工作,所有排污企业在做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自行申报办理,实行总量控制管理,所有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在11月30日前完成。二是对全县造纸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和节水设施,逾期未达到新的排放标准,实行停产整治;对国控企业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对所有排污企业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动力专用电表。三是建立健全企业污染治理档案,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审签领导:李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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