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打造水利惠民“四工程”
一是打造“阳光工程”。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投标制、报名公开制、资质资格审验制、中标信息公告制等,严格建设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坚持单项工程单项验收、隐蔽工程分步验收、整体工程综合验收。
二是打造“廉洁工程”。实行建设工程廉政责任制,与相关科室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及时公布投资计划、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信息,并接受区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三是打造“优质工程”。对项目建设全部实行监理制,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实行旁站监理,强化责任追究。委派技术人员和群众代表加强日常检查,确保水利工程质量。
四是打造“文明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坚持以环境保护为中心,最大限度减少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严格履行合同,按照进度付款,保证工程资金拨付到位,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审签领导: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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