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泄洪威胁下游民众 谁之过
电站泄洪(资料图片)
{入夏后,我市降雨量尤为集中,电站开闸泄洪较为频繁,一定程度上给生活在下游的民众带来安全隐患——今年,雨城、芦山、天全、宝兴等地相继出现电站开闸泄洪引发的安全事故。部分被困河道内的人员经过当地公安消防人员的紧急营救而脱困,但屡屡发生的电站泄洪威胁下游民众生命安全的问题,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电站和下游群众的重视。连日来,记者就汛期电站如何安全泄洪等话题,采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和一些电站人员。}
悲剧发生——
电站泄洪卷走老人
“我的母亲刚从重庆回来,第二天就出事了。”7日,天全县兴业乡的李成勇(化名)向记者介绍日前发生的一起案例。
李成勇的母亲8月2日从重庆返回老家。8月3日上午,李成勇的母亲同3名邻居婆婆一起,到某电站下游500米左右的河床内捡水柴。当时,河水只有30厘米左右。一行人踩水到河对面捡水柴后,准备返回。李成勇的母亲同2名婆婆一起,背水柴踩水原路返回,另一名老婆婆绕大路返回。
“踩水过河时,2名老婆婆走在前面,我的母亲走在后面。”李成勇说,就在前面两人上岸,其母离河岸只有一米多远时,咆哮的洪水袭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被洪水卷走。当天下午2时左右,李成勇的母亲在离事发地约3公里的河道内被打捞上岸。
“我的母亲被洪水卷走,是上游一家电站开闸泄洪造成的。”李成勇说,事发后电站承担了责任,目前,相关赔偿事宜已经落实到位。
李成勇认为,上游电站在泄洪放水时存在不少问题——开闸前的警报声太小,而且时间过短,拉响报警器几分钟后就开闸放水,没有避让时间,而附近的人不注意都听不到;电站没有在河道设置安全警示牌;警报响前、响中、响后,均无人员巡视。
幕幕惊险——
河边突然变河心
入夏以来,本报曾多次报道电站泄洪导致下游人员被困的事件——
5月15日下午1时左右,一名男子在宝兴河灵关段捡石头,因上游电站开闸泄洪,导致河边变成“河心”,被困;
5月22日下午3时左右,2名男子在雨城区大兴镇河段内被困在水中央,仅靠一根竹竿支撑;
7月12日上午,有13人在雨城区大兴镇境内河道内进行采砂作业,河水突然上涨,被困河心;
……
这些案例的受困人员虽经救援人员的施救而脱困,但却耗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一救援人员认为,人命关天,花费多少在所不惜;但如果电站开闸前做足了安全防范措施,这一切都有可能杜绝。
村民观点——
有好措施关键在落实
“我们祖祖辈辈都住在这里,如果电站安全措施不到位,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悲剧……”不少生活在电站下游的群众,对电站开闸放水预警不到位表示了不满——有人曾向上游电站建议,希望电站能在下游100米或200米处增设警报器,在重要路段设置警示牌,但电站没有采纳村民的建议。
一名对电站工作情况较熟悉的人士透露,电站开闸放水无可厚非,但预警措施要到位,一般情况下,电站只在大坝处设置报警器,每当要泄洪时,工作人员拉响报警器后,从大坝走到开闸处开闸放水,短短数分钟,两项工作就可以完成,有时警报一响,闸就打开了,没给下游人员预留避险时间;而电站的警报时间往往短,声音小,传播距离近;同时,泄洪前,电站还应组织人员对下游河道进行巡视,确保万无一失才能泄洪。
“或许,相关部门和水电站都制定了相关措施或预案,关键要看是否严格执行,是否落到实处。”不少接受采访的人士认为。
部门回应——
防范到位需“多管齐下”
市水务局办公室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每年汛期前,职能部门都会召开防汛安全协调会,参会人员有流域内的乡镇、电站、施工单位等,统一部署汛期内防汛安全工作,强化流域管理,避免因无序放水而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但河道内洪峰的来临仍有着突然性和隐蔽性的特征,同时,汛期内仍然存在个别群众不顾安危进行采砂、捞水柴、打鱼等现象,要杜绝上游电站泄洪给下游群众带来损失,需要“多管齐下”,除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河道泄洪管理,电站按开闸泄洪的要求、程序严格实施外,也需要下游群众进一步提高忧患意识,避免在河道内长时间逗留而发生安全事故。
而某电站负责人刘女士接受采访时说,该电站编写有《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每年还要按照市、区防汛办的具体要求对预案进行修改、上报;而电站制定的《汛期内防汛方案》,包括了水库调度方案和闸门开启方案等,其中规定汛期内24小时值班制和信息畅通制。
针对开闸泄洪给下游群众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案例,刘女士表示,如遇电站泄洪,会按既定方案,向下游乡镇通报并拉响15分钟警报,加强巡视等,确保万无一失。
实习记者 彭洪强 记者 彭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