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城区出台医疗惠民新政策,实行凡2009年1月1日后雨籍农村户口孕产妇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均可获得400元补助。同时,不在本区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分娩后3个月内只要持住院分娩结算发票、出院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和新农村合证,报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均可领取补助费用。(审签领导: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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