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价涨了 出租就多收了点 管理部门:私自涨价的要停业学习

来源:
2010-07-2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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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车司机多收燃油附加费,说是气价涨了。”近日,不少市民反映,乘坐出租车时,出租司机称因车用压缩天然气涨价了,要多收乘客5毛燃油附加费。对此,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回应:目前,出租车仍使用原来的计费方式,燃油附加费暂未作调整。

  市民反映:

  出租车私自涨价

  7月2日,张先生从四川农业大学校园门口乘坐出租车到华兴街,刚坐上车,司机就告诉张先生:“现在燃油附加费要给一元钱喽。”张先生纳闷:没有看到相关通知,燃油附加费怎么悄无声息地就涨了?

  张先生便和司机闲聊起来了,在攀谈中司机告诉张先生,从7月1日零时起,我市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已从每立方2.7元涨至每立方4元,现在加一罐气要比之前多花10多元。司机表示,搭乘他的车的大多数顾客接受了他加收5毛钱的要求。

  张先生当即表明态度: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虽然上调,但要上涨目前5毛钱的燃油附加费的话,要经过听证会等程序才能实行,出租车公司和司机无权擅自涨价。司机见张先生的态度坚决,在张先生下车的时候就没有多收燃油附加费。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告诉记者,7月6日,他搭乘出租车,下车时司机以气费涨价为由,拒绝找补5毛零钱。后经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处理,该司机才找回多收的5毛钱。

  许多市民表示,自车用压缩天然气涨价后,在乘车时也碰到过这种情形。而多数情况下,市民往往一听司机说要加收燃油附加费,没有多想就多付了5毛钱,事后才知道原来是司机在私自涨价。

  部门回应:

  出租车仍使用

  原来的计费方式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出租车仍然使用原来的计费方式,燃油附加费暂未作调整。至于今后是否涨价,要等到即将召开的听证会之后才能知晓。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遇到出租驾驶员加收费用的情况,会对当班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驾驶员退回多收的钱,并停业学习;同时还要督促出租车公司进一步加强教育。今后将加大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监管,切实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乘车过程中,如遇到不按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的问题,可以拒绝支付多收的部分。如果出租司机强制收取,市民可及时拨打运政监督投诉电话:96515、物价局物价监督电话:12358反映情况。相关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实习记者徐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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