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落实责任主体 确保房屋重建
雅安日报讯 近日,记者从宝兴县获悉,按照今年城乡住房重建的目标任务要求,宝兴县进一步明确各乡(镇)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严格落实倒排工期制度,倒排工期、顺排工序,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确保农房重建顺利推进。
为加快建设进度,宝兴县制定下发了《宝兴县“4·20”地震灾后重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住房重建攻坚行动的通知》,将19个新村聚居点和10个重建新区分解落实到县级领导牵头负责,确保2014年12月10日前,农房重建土建工程全部完成,12月31日前,城房重建完成30%以上。
截至目前,宝兴县重建户3260户,已完工2997户,占总数的91.9%;入住1913户,占总数的65.7%;在建263户,占总数的8.1%。
桑锦 记者 周代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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