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调价先听市民说法我市首次举行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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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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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科学制定我市天然气价格,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促进天然气企业快速发展。
  昨(26)日,市物价局举行了全市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举行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
  调价原因:成本上涨经营困难
  市天然气公司负责人介绍说,2005年12月26日起,川渝气田的天然气出厂基本价从765元/千立方米调整为920元/千立方米,上涨了155/千立方米,天然气公 司购进天然气的价格随之上涨。过去几年中,由于应上调的气价未上调,加上多年的气损、民用天然气入户安装费的下调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在天然气销售上已经出现了较大的亏损。
  同时,我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处于全省最低水平,且由于用户的不断增加,对用户的管理工作量也将随之加大,就目前的管理人员和管理设备,已不能满足安全稳定供气的需 要,要解决这一矛盾势必要增加管理人员、设备和设施,管理费用将大幅上升。资金的短缺势必会影响到我市天然气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调价是为了保证进一步改善居民用气质量,增 加投入新建、改造燃气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于是,天然气公司经过测算向物价部门申请居民用气由原1.13元/立方米调为1.43元/立方米,调高0.30元/立方米。
  我市天然气价格究竟应该调到多少?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了严格评估。
  市价格事务所对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成本进行了论证,论证报告建议的价格调整方案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按照省物价局川价工(2006)13号文的规定,每立方米天然气 上调0.11元;第二部分将从去年8月起降低的入户费按三年平均数分摊到价格中,则平均每立方米的天然气价还应增加0.15元,于是建议居民用气调整为1.39/立方米。
  代表看法:调价幅度不能太大
  大多数代表认为,天然气调价涨幅不能过高,如果调价幅度过高,消费者在心理上难以承受。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加强对天然气公司的监管,帮助天然气公司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正 式审定天然气销售价格时,可考虑再适当让利,采取多种措施化解矛盾。
  市区东大街社区的杨宗林代表认为,目前部分居民的收入不稳定,建议市物价局、天然气公司等部门对民政救济的低保户、特困户制定优惠措施,充分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 顾,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精神。
  听证的消费者代表韩发根发言说,天然气资源不能再生,而市民用气的需求量较大,适当调整价格可以缓解用气紧张的状况,但很多居民反映调价不宜太高。同时,他希望参照阶 梯式水价、电价的方式,实行气价阶梯式收费,这样可以鼓励大家节约用气。
  中大街社区的田虹建议说,目前该社区有很多居民想安装天然气,但是因为现在的安装费用太高,居民都被挡在门外,天然气公司应降低低保户的入户费和安装门槛。
  还有的参会代表认为,目前正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国家可以通过宏观调控方式调节气价从而减少浪费。在涨价的同时,企业应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供气质量和服务质量,做 到优质优价,质价相符。
  物价部门:兼顾各方
  市物价局局长杨国华表示,在这次听证会上,代表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市物价局将对代表们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找准天然气公司和消费者的平衡点,制定合 理的价格。他们将坚持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充分考虑我市的经济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坚持对享受全额低保人员(“三无”低保人员)和烈属实行优惠。而调价也要让天然气公司壮大 和发展,只有天然气事业发展壮大了,消费者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的权益才会同时得到保障。
  据了解,此次听证方案将提交市价格审定委员会讨论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并由市物价局公布实施。记者胡长春
  相关链接
  《价格法》第二十三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 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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