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推进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
为了适应现代林业建设要求,调整和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地产出率,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雨城区2008年进行低产低效林改造试点的基础上,于2009年全面加快低改工作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取得了明显成效,他们的做法主要有:
一是严格公示制。低改施工前,乡(镇)按程序确定年度拟实施对象范围和低改作业设计,并进行两次为期7天的乡(镇)、村、组三级公示;业主在实施前按照区低改办要求的统一格式制作低改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严格作业设计制度。根据业主申请,通过调查,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作业设计,确保了低改质量。
三是明确承诺制。作业设计批准后,核发木材采伐许可证前,业主需向区低改办签订承诺书,保证按时按要求完成低改任务。
四是规范更新保证金制。为确保更新造林及时完成,在核发木材采伐许可证前,实施业主向区林业局存入一定数量的更新造林保证金。按期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足额及时退还;没能按期完成的,由区林业局组织使用更新保证金及时进行更新造林,经费不足部分,由实施低改业主承担。
五是落实监管制度。低产低效林改造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监管难度大,林业主管部门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制,确保低改工作的稳步推进。
六是坚持定期报告制。建立低效林改造林木运输登记台帐,木材检查站每月3日前将上月运输量汇总后上报区低改办;制定“雨城区低产低效林监管记录表”,区林业局联系乡(镇)干部每月对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木材采伐、伐后更新、林业员、护林员到位监管等情况定期报区低改办,并提出监管及整改意见。(审签领导:赵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