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舆论曝光督办回应机制
随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社会各界对治理工作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近期在媒体及网站上时有对各地城乡环境存在问题和整治工作不力进行曝光的情况,舆论监督的加强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关注和积极参与。为推动工作开展,与社会监督形成良性互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舆论曝光督办回应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各大媒体及相关网站曝光问题的监看力度,建立相应的曝光督办回应机制,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积极关注各级主流媒体(包括省、市两级电台、电视台、报社、新闻网站)的曝光报道和网站论坛的网民言论。
二、曝光内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或部门,自曝光信息发布之日起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要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处理,并在相应的媒体或网站上进行回复,消除负面影响,对两日内不能处理完毕的也应回复说明原因。回应情况要同时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对所曝光的问题,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进行积极处理,属于多个部门共同治理的问题,责任较大的部门负有处理和回复的主要责任,要积极牵头做好回应工作。
四、对未进行回应的单位或部门,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限期整改通知;对仍回应不积极、整治不力的部门,将按规定程序提请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责任。(审签领导:李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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