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联创”部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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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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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

  按照创“四城联创”有关工作要求,雨城区委、区政府就2013年雨城区各项创建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文明市民素质的培训,提高全民素质

  工作时限: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

  依托“书香雨城”平台,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文明市民学校和培训点,加强文明市民培训;结合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院落,开展“大家访”活动,加强市民创建文明城市的舆论宣传;组织各级志愿者队伍成立文明行为劝导队,在城区广泛开展文明劝导活动,规范市民的文明行为。

  (二)加大八大基础环境的建设,完善城市环境

  工作时限: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

  加大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城乡环境建设力度,改善市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别是要继续做好城乡的保洁和垃圾清运,在城区内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到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现24小时无缝对接;以及乡镇、街道、社区文化活动阵地建设,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

  (三)抓好各类专项行动的实施,规范城市管理

  工作时限: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

  继续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交通行为专项治理(重点是三轮车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农贸市场专项整治、“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文明劝导专项行动等系列活动,特别是社区院落的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以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迎接文明城市创建验收。

  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按照“四城联创”有关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就2013年中心城区“五乱”( 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治理作出如下承诺:

  (一)取缔和规范中心城区违规摆设摊点

  工作时限:2013年8月15日前规范并长期保持

  一是对中心城区夜间烧烤摊点进行规范管理,重点是对新康路、解放路、南一路、绿洲路等路段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和出行的烧烤摊点实施取缔或规范。二是对街口巷口的摊点进行规范,制定标准,统一风貌,取缔不符合摆摊条件的摊点。三是对沿江两岸占道经营茶铺进行划线经营,签订承诺书,规范经营。四是对苍坪路农贸市场、创业商城等市场出入口及周边路段的跨门占道经营现象进行查处,拆除商家私自搭建的建(构)筑物。

  (二)规范街道两旁非机动车辆的停放

  工作时限:2013年6月30日前规范并长期保持

  根据中心城区实际,协调住建局,在主干道(挺进路、康藏路、西大街、中大街、东大街、新民街、羌江南路)部分无法停放非机动车或人行通道较窄的地段,开挖路旁绿化带,增设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点。严格管理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主干道杜绝乱停乱放现象,次街道达到规范管理、有序停放的要求。

  (三)加强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的管理

  工作时限:2013年5月30日前

  按照中心城区内广告设置总体规划要求,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雅安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不按要求设置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一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未取得相应手续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查处和拆除,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罚。二是清理城区内商家一店多招、店招店牌陈旧破烂等影响容貌的行为。三是严格规范商家宣传行为,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市民休闲广场开展商业宣传。

  (四)城区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

  工作时限:2013年4月30日前规范并长期保持

  督促建筑工地严格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施工管理:一是施工工地必须打围,破损的围档应及时更换。二是在出入口设置洗车槽和其他冲洗设施,确保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干净、密闭、不撒漏。三是建筑工地地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平整坚实,主要道路及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对于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四是材料堆放整齐划一,土方作业采取防控扬尘措施,清扫建筑垃圾洒水湿润。

  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按照“四城联创”对文化工作提出的要求,市文新广局就2013年文化市场管理、公共文化服务和有线数字电视整转工作如下承诺:

  一、进一步强化文化市场监管,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工作时限:2013年7月底前规范并长期保持

  全面落实网吧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完成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强执法工作力度,在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销售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等突出问题;强化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做到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提高查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工作时限:2013年5月底前规范并长期保持

  充实和完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设施设备,认真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文化服务;督促指导电影院、书城等各文化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劝导广大市民文明参与各类文化活动。

  三、进一步加快数字电视整转工作,实现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

  工作时限:2013年6月底前完成雅安城区整转工作;2015年前完成全市整转工作

  积极争取省网公司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指导雅安分公司加快推进数字电视整转步伐,确保在6月份基本实现市本级城区电视数字化,2015年全面完成全市数字电视整转工作。

  特此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和支持!

  雅安市公安局

  按照“四城联创”关于加强社会治安整治和交通管理工作的要求,市公安局就2013年社会治安和中心城区交通整治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工作时限:建立长效机制并坚持长期管理

  持续深入开展“平安行动”,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性侵财扰民犯罪以及侵犯公民生命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最大限度地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强化社会治安管控

  工作时限:建立长效机制并坚持长期管理

  以“平安行动”为统揽,全力抓好公共复杂场所、治安乱点的整治,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开展对网吧、旅店、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积极配合做好农贸市场整治,努力净化社会环境;加强对特种行业、特殊人群的管控力度,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个人极端事件;积极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落实技防、人防、物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加大对社会治安面的巡逻防范,提高见警率、管事率。

  三、深入实施民生警务

  工作时限:建立长效机制并坚持长期管理

  继续推行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受理公民报警、求助和咨询服务;加强基层为民窗口建设,提高基层民警群众工作能力;拓展服务渠道,开展网上办事、远程办证,提升服务效能;打造“阳光警务”,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发展。

  四、强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工作时限:建立长效机制并坚持长期管理

  加大城区道路交通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超速、超载、闯红灯以及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文明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公民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全力配合做好三轮车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和防范;进一步科学规划和实施城区道路交通管控,不断提升管控能力和水平。

  特此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和支持!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为更好地服务于“四城联创”工作,提升城市良好形象,确保市住建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创文测评中不丢分,现就省上在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反馈的意见以及现状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规范设置城区主次干道无障碍设施

  工作时限:2013年5月30日前全面整改完成。

  二、加强城区部分污水直排点的治理

  工作时限:2013年2月8日前完成小北街、茶文化博物馆处污水直排点的截流;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花都丽景(西门大桥下)、雅安宾馆处污水直排点的截流。

  三、新建垃圾渗滤液处置工程项目

  工作时限:2013年8月31日前完工。

  四、青江干道改造工程项目

  工作时限:2013年5月31日前完工。

  特此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和支持!

  雅安市工商局

  就如何强化城区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管理,结合部门职责,针对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存在的问题,履职尽责,整改提高,以“四城联创”要求为目标,在2013年规定时间内完成农贸市场整治,达到“四化”标准,作如下承诺:

  一、强化管理职能,落实部门职责。

  积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城管等相关部门强化经营门点监管,责令业主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配合食药监局加大对部分餐厅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实现市场内办照率达98%以上,亮照率达90%以上。

  二、部门密切配合,实现常态管理。

  一是发挥市场联动办牵头督导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做到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互不推诿、齐抓共管。

  二是督促指导市场业主认真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职责,加大市场经营秩序和保洁人员及资金投入,确保市场面貌整洁,环境卫生优美,车辆停放有秩,摊位摆放整齐,广告得体大方。

  三是对上市商品和商品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消费投(申)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回复,处置率达100%,办结率达95%以上。

  四是加强农贸市场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对涉及需办理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及时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办照率和亮照率达标。

  三、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责任机制。

  进一步明确市场管理职责,强化市场业主责任意识。有业主或政府划定履行市场职责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是创建责任主体,对农贸市场内的卫生、秩序、安全等负全责。市场业主未认真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因市场秩序管理和卫生保洁人员配备不足,造成市场内脏乱差、车辆管理混乱、货物摆放无序、出摊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现象的,在创建活动迎检中被扣分的,要严格追究市场业主及责任主体责任,采取警告、媒体曝光、公开承诺等方式追究责任。

  四、发挥督导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农贸市场联动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农贸市场规范管理进行督导,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督导组及时将不履职情况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创建办实行问责。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实现责任化、制度化、常态化监管。

  抓好农贸市场规范管理责任重大,工商局将切实履行市场监管牵头工作职责,密切协同相关部门抓好市场管理,为“四城联创”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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