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城镇低保实行分类施保低保标准逐步提高

来源:
2007-04-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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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荥经县大力推行“惠民行动”新举措,采取对城镇低保实行分类施保办法,即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状况,将“三无低保”(指无儿无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人员)与困难 低保区分开来。按照上级精神,将低保人员的低保金标准从原来人均补差71元上调为81元,最高补差达到140元。“三无低保”人员在享受最高补差标准基础上,实行分类施保 后每月可再增加20——80元,城镇低保人员最高享受金额可以达到220元。将使低保人员的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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