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法院 兄弟反目起纠纷法官调解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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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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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兄弟本是血脉相连的亲人,武力解决矛盾,不仅伤害了彼此的身体,更伤害了亲情。近日,名山区法院车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让矛盾重重的兄弟二人冰释前嫌。

今年年初,杨某甲和杨某乙兄弟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后,关系势如水火,子女之间也断绝了来往。8月,杨某甲妻子代某某与儿子、儿媳到老宅取工具,杨某乙在自家门前公路上阻拦三人通过,双方遂发生言语争执,在拉扯过程中,杨某乙造成代某某头部和肘部受伤,整个过程被杨某甲的儿媳用手机拍摄记录并报警。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依法对杨某乙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因杨某乙年龄超过70周岁未予执行。代某某因感到身体不适,遂到名山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日。

代某某出院后,派出所民警及镇村干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代某某要求杨某乙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代某某遂将杨某乙起诉到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杨某甲和杨某乙互相指责,杨某甲认为多年来,他一直让着弟弟杨某乙,受尽委屈;杨某乙认为杨某甲作为哥哥,联合外人欺负自己十分过分。双方当事人的十几名家属也加入争吵,场面一度失控,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承办法官考虑到兄弟二人积怨已深,一纸判决可能会加深矛盾,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亲情的修复,便主动联系了双方子女,通过多次沟通,双方子女表示愿意配合法官进行调解。

在第二次调解过程中,杨某甲和杨某乙再次发生争吵,但在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以及双方子女共同劝和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乙不再阻碍杨某甲及家人通行,杨某乙的儿子当场向代某某支付医疗费等。杨某甲和杨某乙兄弟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本案得以妥善解决。

名山区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工作实际和案件出发,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切实推动从源头实现诉源减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名山法院  本报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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