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执法权益公安成立“维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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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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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讯 近年来,我市公安民警遭受暴力袭击、诬告陷害、妨碍执行公务等不法侵害事件时有发生。仅今年上半年,就发生暴力袭警案件2起,3民警遭受到人身侵害。
  昨(26)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市上半年处置妨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
  今年上半年,我市处置妨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案件共10起,其中暴力抗法袭警案件2起,恶意投诉诬告案件3起,侮辱诽谤威胁案件2起,其他类型 3起;被侵权民警10人,其中3名民警遭受人身伤害。侵犯民警权益的10人受到处理,1人被依法行政处罚,9人被教育处理。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侵害民警合法权益案件主要发生在派出所、治安、刑警、交警、巡警等一线民警执行勤务、处置突发性事件和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等执法过程中。
  目前,市公安局已成立了“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并建立“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维护基金”。在改善警力装备,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意识的同时,公安纪检部门也将 教育民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民警执法值勤行为。
  会上,市公安局还对受不法侵害的民警发放了救助金。
  记者 高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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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6月11日凌晨,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二大队值勤民警李某等巡逻时,发现一偷盗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在盘查时,该犯罪嫌疑人向张家山逃跑;在追捕中,李将犯罪嫌 疑人拦腰抱住,却被犯罪嫌疑人用头冲撞,并一起掉下5米多高的堡坎。此时,李仍紧紧抓住犯罪嫌疑人的手。犯罪嫌疑人随即对李又打又踢,挣脱后逃窜。
  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市公安局“维权委”受理了李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法侵害的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李进行了慰问和救助。
  2007年6月5日,雨城区大兴镇派出所民警王某在派出所内值班。与派出所同一院坝的大兴镇政府伙食团内发生群众吵架,王上前询问劝解,却被一酒后男子恶语相向,并抓 扯王的衣服和颈部,当场将王的颈部抓伤。为躲开喝酒男子,不让事态升级,王暂时退到了伙食团另一端的办公室;喝酒男子又冲到办公室,在王膝关节处使劲咬了一口;在将王推倒 后,喝酒男子又将王的左眼抓伤……
  为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大兴派出所后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喝酒男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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