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

来源:
2021-06-1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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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县委书记、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郑胡勇主持召开芦山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以上率下推动“三个规定”执行向纵深发展。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杨俊参加会议。

宣讲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郑华东从“三个规定”的具体含义、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系统阐述了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并就全面领会、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处罚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把握,全面提高“三个规定”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具体要求,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政策解读,学懂弄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文件内容,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遵守“三个规定”的内心自觉。要强化示范带动,全面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三个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关键少数”的率先垂范带动“绝大多数”的自觉履行,以实际行动支持政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

会议要求,要强化主责意识。要多渠道、全方位、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宣传宣讲,不断提升社会知晓度和支持率。要对标条线、条块、系统记录报告制度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如实记录和填报落实情况。要加强检查督导。要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执行情况和典型案件,推动政法单位抓好贯彻落实。要完善监督机制。要将“三个规定”要求及记录报告情况作为常态化监督检查事项,切实加强对各单位执行“三个规定”的指导、督察和通报,对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依纪依法依规按程序查处。要扎实建章立制。要健全完善学习、报告、查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相关工作制度和协作机制,确保常抓不懈、常态落实,扎实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为芦山赶考发展新路、追赶跨越绿色崛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县领导张开义、余松、吴晓俊、涂朝康、黄志琼、杨宗才、陈菊丽、杨安敏、苏军、徐中康、白新、陈燕,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政法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教育整顿工作专班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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