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三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监管

来源:
2008-11-1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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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芦山县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县内烟花爆竹经营业主进行安全经营培训;同时,该县制定了《烟花爆竹行业“贯彻法规 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方案》,对烟花爆竹营业点严格持证经营,依法守法经营;其次,该县根据安全条件和销售情况,将原来的68个销售点删减为50个,分配到各乡镇,做到布局更合理、安全有保障。每个经营点必须经过安监部门检查合格、取得齐全的证照后才能销售烟花爆竹。(审签领导:杨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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