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成果丰农民获得实惠多
天全县仁义乡一户村民楼外墙的家电下乡标语 李依凡 摄
“家电下乡”活动自2007年12月开始试点,去年年2月起在全国展开,补贴品种逐渐增加,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农民实实在在得到了好处。
实惠看得见
日前,记者来到雨城区凤鸣乡桂花村,在村民黄贵祥家,一台崭新的冰箱放置在大厅一角。黄大爷告诉记者,这台冰箱是上个月买的,标价2400多元,补贴后他只花了2088元。记者看到,大厅里还有一台洗衣机和一台电视机,未拆封的包装上标有醒目的“家电下乡”标志。
“家里原来有一台小彩电,因为有了‘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我们决定换新彩电。”村民靳伟告诉记者,“家里还买了一台双缸洗衣机,我们买家电,国家给补贴,过去哪里敢想啊!”
雨城区凤鸣乡柳良村党支部书记杨光华介绍,“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经粗略统计,村里几十户人家买了新家电,村上会计手里的发票越来越厚。村民们买了家电产品,把发票等凭证交到村里,每月15日和30日统一到乡财政所报销。
杨光华算了一笔账:“柳良村总共有333户、1080名村民,有洗衣机的人家占90%左右,有手机的村民占90%左右,想更新换代家电的村民有不少。村里有冰箱的人家不多,总体看,农村家电市场的发展空间很大。”
补贴千万元
据了解,各县区商务、财政、工商等部门加强联系,严格按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关于对家电下乡已备案的销售网点进行清理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了与商家和销售网点的管理和沟通,联合对“家电下乡”活动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购买积极性。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平均百户农户购买家电量略高于全省平均数。“家电下乡”活动在我市农村地区掀起了消费热潮。随着“家电下乡”活动的开展,覆盖我市农村的家电流通服务网络已初步形成,极大地促进了农民消费观念转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据统计,“家电下乡”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共有家电下乡销售备案网点494个,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4956台(部),销售金额1.3亿元,已补贴62316台(部),补贴金额1333万元。
为确保农民真正得实惠,我市还加强了销售网点清理和销售网点备案管理工作,相关部门不定期对销售网点进行抽查,要求必须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销售网点,一律取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保证农民买到质量可靠的“家电下乡”产品。记者黄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