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法院 及时调解纠纷 提升居民幸福感
调解纠纷现场
本报讯 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成为迫切需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加装电梯方便大家,我们同意装。”“加装电梯要影响我家的采光,我不同意。”由于左邻右舍、上下楼层的不同住户的需求和利益不同,加装电梯纠纷容易产生。
日前,记者从名山区法院获悉,名山区法院提前介入一起加装电梯产生的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
名山区某小区1栋、2栋欲加装电梯,但2栋1楼住户何某某认为加装电梯影响其采光,对加装电梯进行阻挠,不让施工,与其他17
名山区法院提前介入,对名山区蒙阳街道新城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由名山区住建局、名山区蒙阳街道新城社区组织同意加装电梯的17户业主与何某某进行调解。
通过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睦邻友善,对双方当事人合理诉求沟通协商,找准双方的利益中间点,经多方共同努力,最终促进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同意加装电梯的17户业主自愿给付何某某
名山区法院将充分发挥能动司法职能,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将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幸福感。
高雪淼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