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召开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十七次会议
12月4日,在新行政中心四楼会议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社改组组长王东主持召开芦山县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县社改组副组长,社改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食药监局、县发经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总工会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改革重要论述、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改革认识论方法论进一步完善改革推进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在全市改革系统开展“学报告抓落实雅安改革见行动”主题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八次会议,省委深改组第二十三次、二十四次、二十五次会议,市委深改组第二十二次、二十三次会议和县委深改组第十五次、十六次会议精神等相关会议精神,听取了县领导直接抓专项改革方案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芦山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王东要求:一是盯紧目标,全面查漏补缺,在着力提升改革方案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审议程序,倒排时间,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扭住关键,突出抓好问题整改、自查自纠、规范档案等重点工作,精准发力,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督察,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打通深化改革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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