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会带来哪些影响?

来源:
2016-07-29 08:07
浏览:
收藏 打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效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促进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全面实施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资源税制度,有效发挥其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

  资源税改革推开近一个月,我市情况到底如何?对我市工业生产、农副业生产、居民生活到底有何影响?

  五大举措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企业要发展,减轻企业税负压力是关键。继“营改增”后资源税改革的全面推开更实在地为企业减轻更多税负负担。五个方面的政策红利,也将随之为我市生产、制造、加工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企业与政府的分配关系将逐步理顺,有利于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继“营改增”后又一项减轻企业税费的利好政策,在规范企业税费关系的过程中,有效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

  各地方省委省政府可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达到充分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积极性的目的,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将根据企业生产资源的差异和市场价格实行差价征税,原则上对资源赋存条件好、价格高的资源多征税,对条件差、价格低的资源少征税,并对开采难度大及综合利用的资源给予税收优惠,改变以往一刀切的征税模式,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

  将进一步规范税制,为资源税改革立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资源税改革四大核心内容:

  ——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新增对铁矿、金矿、石墨、海盐等21个税目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计征,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和其他非金属矿的大多数矿种,也全部实行从价计征。

  但从便利征管原则出发,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黏土、砂石等少数矿产品,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

  ——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大,河北省率先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试点取得经验基础上逐步向全国其他地区推开,森林、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也将逐步纳入征收范围。

  ——改革将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

  ——中央将部分权限下放地方。矿产品的税率幅度由中央统一规定,但授权省级政府在规定税率幅度内根据资源禀赋、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主要应税产品提出具体适用税率建议。

  “从价计征”根据市场来缴税

  根据改革方案显示,自7月1日起,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煤层(成)气、海盐等21种资源品目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由原矿销售量调整为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氯化钠初级产品或金锭的销售额。

  目前,我国仅有煤炭、原油、天然气等6种资源品目按价计征,还有100多种资源仍是从量计征的。从7月1日起,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等21个列举名称的资源品目以及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都纳入了从价计征的范围,并确定了1%至15%的税率幅度。

  7月27日,荥经县青龙乡某矿山负责人表示:“当前矿产品价格大幅下滑,目前矿山处于亏损状态。”他的矿山所产矿石用于制造水泥或部分金属,因近年来水泥厂和铁合金厂的倒闭停产导致矿石销量受阻,加之矿石品位低,导致矿山经济停步不前,加之资源税从量计征,企业负担重,往往以停产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应缴税负。“资源税改革从价计征,将大大降低企业的税负负担。”该负责人表示,有了政策的保障,今后不再担心卖价低,税收高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大量矿石积压。

  据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市相关措施正处于释放阶段,更多具体数据暂时无法确切统计,不过从价计征实现了资源税收入与资源价格挂钩,资源价格上涨可以自动增加收入,抑制相关经济领域可能出现“过热”炒作,进一步规范市场资源配置。当资源市场价格低迷时,税负自然降低,既减轻企业负担又能防止矿产业长时间“过冷”,造成资源短缺。

  水资源税改进一步规范用水

  此次资源税改革民众最为担心的便是水资源费改税的问题。

  “征收水资源税了,今后插秧放水、浇瓜浇地成本是不是涨了?”资源税改已接近一个月,马上就到缴水费的时间了,这个月持续几天的高温天气使荥经县新庙乡蔬菜家庭种植户毛庭芝的地里比去年多浇了不少水,她特别担心,资源税改革会让自己多缴不少水费。

  对农民来说水是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之一,如果农民生产生活用水也被相应征收水资源税,将直接影响着生产生活成本的上涨。

  本次改革将用“三不变”确保改革平稳推进,用“限三高”确保改革成效。

  业内人士表示,改革将通过水资源费改税的方式进行,避免税费重复征收,不会增加正常居民生活用水和一般企业用水负担。

  改革同时也将保障农业生产中的合理用水,而且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企业回收利用的采矿排水等实施了优惠政策。

  此外,为确保改革成效,将对洗车、洗浴等高耗水行业、超计划取用水的纳税人和在高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的纳税人从高设定税率,提高负担水平。

  雅安日报/北纬网实习记者 胡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