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 转载自《雅安日报》

□张蕊 王研淇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其繁荣兴盛直接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已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这一活力的生成与涌流,植根于一个由多重机制协同驱动、有机联动的复合系统之中。该系统以意识形态引领机制为根本遵循,确保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以文化资源转化机制为内在滋养,厚植文化创新的历史根基;以技术赋能机制为外部驱动,拓展文化发展的时代疆域;以制度保障机制为坚实支撑,营造文化繁荣的稳定环境。四大机制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共同构筑起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基础性力量与系统性保障。
意识形态引领机制
定向领航与价值凝聚的根本保证
在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生成体系中,意识形态引领机制居于统摄与灵魂地位,其核心功能在于确立根本遵循、凝聚社会共识、指引前进方向。这一机制的有效运行,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行稳致远的政治前提和思想基础。
其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文化建设的根本制度,决定了社会主义文化的性质和方向。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真理性、人民性、实践性、开放性、时代性,为我们把握文化本质、明确发展方向提供了强大理论武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必然要求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篇,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等重大时代课题,为我们观察文化现象、把握文化规律、引领文化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坚持“两个结合”是实现理论创新和文化创新的必由之路,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坚守,更是立足当代中国实践与时代特征,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滋养文化创新创造、引领文化繁荣发展的思想源泉与行动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