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落实“四制度”加快农房重建速度
(1)重建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县农房重建工作会,通报重建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整改,有力促进重建进度。
(2)倒排工期督查制度。制定重建项目倒排工期表,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确保重建项目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3)农房重建巡查制度。制定了《农房重建质量监管办法》,加强监督巡查指导,巡查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兑付等,在选址、建筑方式、材料、风貌、排水、通风、防火等关键环节,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把关,做到走遍每一户,不漏一栋楼。
(4)“一事一议”管理制度。制度出台《宝兴县“4·20”地震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建设“一事一议”管理办法(试行)》,成立村级灾后重建自建委员会,确定项目施工单位,确保农房重建工作安全、高效推进。
目前,我县农房重建开工8915户,开工率74%,完工率20%。特困群众需重建户55户,开工率100%,预计春节前全部完工。全县规划建设新村聚居点19个,规划集中安置农村重建户5397户,占农房重建总数的44.9%,已经动工9个,预计本月底全部动工。需维修加固农房2001户,全面竣工1945户,完工率97.2%,预计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维修加固。
(审签领导:唐雪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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