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消防 不惧怕火的锤炼——《汽车变“火”车》背后的“雅安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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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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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官兵为自燃车排险

  11月23日,一辆川D牌照的小轿车在市区雅州廊桥附近自燃,汽车成了“火”车。事发后,市公安消防支队迅速出警,仅5分钟就成功控制火势并将险情排除。

  11月28日,记者走进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官兵说:“如今,我们实施抢险救援任务的次数比灭火攻坚任务的次数多得多,我们为此而自豪。”

  一天出警5次无一起火警

  “汽车自燃成‘火’车那天,正是我们一年一度的老兵退伍工作期间。”市公安消防支队一名机关干部介绍,出警的该支队平江中队官兵当时正在收看《新闻联播》节目,晚上7时22分接警后即出动2辆水罐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车,仅5分钟即成功控制火势并最终将险情排除。

  “11月25日,我们在市区西门车站刚把今年的退伍战士送上返乡征途,中午11时许就接到报警:市区西门大桥下游约100米处有一女子跳河。我们根据警情迅速调集1辆抢险救援车和6名官兵赶赴现场,把这名据说是因情感问题而酒后跳河轻生的女子成功救起。”

  类似警情很多,但都与房屋火警无关。

  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楼值班室电子屏幕上的一组数据表明,社会救助和抢险救援占据雅安消防突出位置:11月27日这天,该支队共接警出动5起,分别是社会救助3起、抢险救援2起、出动车辆9台次、官兵63人次,没有一起是火警,同时,当天还有无效报警30起。而该支队的另一组数据,更充分印证了雅安的祥和环境:雅安自撤地设市至去年12月的10年间,全市消防部队累计接收处置8297起警情,其中社会救援7760多起,灭火抢险520余起,同时,全市连续20年无一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消防官兵认为,他们执行任务类型之变,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结果,是雅安人民之福。

  “冷却”的灭火攻坚班

  市公安消防支队先锋路中队副中队长王斌介绍,该中队有“灭火攻坚班”“抢险救援班”等,用“灭火攻坚班”战士们的话说,尽管他们都训练有素,都希望在灭火战场上大显身手,为人民立功,但更希望练就的本领永无用武之地。

  王斌从厚厚的文件盒里随意取出一份“一般性火灾”接警、出警原始记录,时间是今年10月30日,接警时间是17∶52∶56,调度时间(即出警时间)是17∶55∶15,出动的装备有“红岩新大康”水罐消防车、“江铃”抢险救援车、“东风”水罐泡沫消防车,现场是市区绿州路35号大院顶楼。

  “当时从接警到出警仅用139秒,也就是2分19秒,但灭火攻坚班风驰电掣驶达目的地后,没有看到火,无功而返。”王斌说,当时可能有人看到房顶冒烟就打119报了火警,从一个方面说明了雅安市民日益浓郁的消防意识,同时也表明消防官兵闻警而动的敏捷身手,“但是,灭火攻坚班的灭火任务的确是少之又少。”王斌说。

  “去年市区一些区域进行管网维修改造,我们为市区挺进路、康藏路、人民路等地段市民送水。”灭火攻坚班班长刘锐坦言,他们班的攻坚任务越来越少,更多的工作是与抢险救援班一起开展工作,执行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任务,“虽然奔赴火灾现场的时间少了,但我们为工作、战斗在雅安而自豪。”刘锐说。

  防范刻不容缓

  “这是少之又少的一次灭火战斗。”市公安消防支队先锋路中队文书找出今年1月13日的一份原始记载显示:接警时间是早晨“6∶28∶37”,出警时间是“6∶30∶32”,从接警到出警仅1分55秒。火警现场是一家商铺。带队参加此次灭火战斗的正好是该中队副中队长王斌,他说,现场是2层楼房,底楼放的是油漆及其它杂物,灭火攻坚班、抢险救援班投入战斗1个多小时。

  “虽然房屋、商铺火灾少之又少,但暗火险于明火,防火没有止境,要时刻防患于未然。”王斌说,根据我们经历的灭火战斗经验,商铺的物资要尽量堆放整齐,离开时一定要关闭电源,真正做到人走断电源。另外,货物堆放时间长也可能出现自燃情况,一定要经常进行检查。

  消防官兵认为,一直以来,雅安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还出台了相关文件,在今年全省消防系统实施的“飓风-A”专项行动夏季会战中,又集中治理了事关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有关部门对宾馆、饭店、车站、景区景点、道路交通等公众场所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也成为常态化。

  “像为汽车自燃排除险情这样的事情,我们灭火攻坚班更多地实施抢险救援、社会救助。”市公安消防支队先锋路中队消防官兵们坚定地说,“我们不惧怕火的锤炼,我们坚信雅安会更加祥和。”

  记者 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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