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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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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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13日,我市雨城区对辖区内(含二级预算单位)2008年度公务车辆保险实行了政府采购。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邀请5名相关专家和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审委员会对四家投标保险公司“投标报价、 承保方案及服务承诺、理赔方案及服务承诺、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信誉、服务质量、经营管理水平、业务网点”等指标综合评审打分,评选出三名候选供应商。
  调查表明,截至11月底,雨城区拥有公务车辆近400辆,年保险费用约120万元。以往年度公务车辆保险主要存在各单位公务车辆投保分散,保费较高、保险优惠率低等问 题,不利于节约财政资金。实施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后,一方面可以使各保险公司之间充分竞争,平均节约保费支出高达30%以上,另一方面实现服务质量和价格优惠的有机结 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
  雨城区公务车辆定点保险的成功采购,不仅是我市扩大服务类政府采购范围的大胆尝试,更是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风险防范能力,推动节约型政府、节约型社会 建设,预防商业贿赂行为,将财政监督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的有益探索,为我市下一步公务车辆的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其他通用商品的定点采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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