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意见加强老龄工作养老医疗低保样样保障都加强
到2010年,家庭病床、巡回上门服务等更贴心的医疗服务将走进城市老人身边;城镇、农村特困老人都将100%享受低保。市政府上月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 意见》,就我市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从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提出应对之策。
老龄人口
2010年接近30万
据统计,截至2006年,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25.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6.2%,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达2.5万人。据预测,3年后我市老年人还将增 加4万多人。到2010年,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29.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8.2%。
老龄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且“未富先老”和城乡倒置,正成为我市人口老龄化的显著特点。
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抚养比结构、赡养比结构、代际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加强政府社会管 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老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养老医疗低保
保障加强安度晚年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人老了,最关心的两个问题,《意见》都充分考虑到。到2010年,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大幅提高,城市、农村低 保将全面覆盖特困老人。
《意见》要求,在城镇要不断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力争2010年底前,将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并在“十一五”期末将城镇个体工商户 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在农村,在加强家庭成员养老和土地养老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切实解决好城镇 化过程中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
在老年人就医方面,到2010年,家庭病床、巡回上门服务等更贴心的医疗服务将走进城市老人身边。
《意见》除对城市综合医院、县区医院加强老年病专科门诊建设提出要求外,还对离城市老年人最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作了详细规定:至2010年,95%的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群为重点的医疗保健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家庭病床,采取定点、巡回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护理、康复 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其老年健康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
在农村,《意见》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将覆盖全市农村老人的目标,并要求各地依托乡镇卫生院建设,切实解决好农村老人医疗困难问题;使农村健康教育普及率 达80%。
福利体系
三成社区建立老年之家
再过3年,我市30%的社区有望成立能容纳20名老人的代养、寄养的综合机构或“星光老年之家”(由福彩筹集的福利金资助,社会力量帮扶、各级财政投入和街居自筹资金 建设,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多种服务的活动场所)。
除社区一级的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建设外,《意见》还要求,到2010年底前,市及各县区均要新建或改(扩)建一所多功能的老年活动服务中心;95%的乡镇和90%的社区 (村)要建有为老服务活动站(室)。市上2年内完成对原社会福利院迁建和扩建,使之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老年公寓(拥有床位150张);各县区要新建1所综合性、多功 能的老年福利院或老年颐养公寓、老年康复院。
《意见》明确,在国家发行的彩票公益金中每年安排20%的福利金用于社会老人福利服务事业,并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比例。据了解,我市未来3年以“五保”集中供 养为主的敬老院将达到50所。“十一五”期间,力争新建县级老年大学3所。
《意见》还就努力实现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免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等社会优待服务作出了规定。记者 周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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