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涉灾案件审理 服务灾后恢复重建

来源:
2014-09-2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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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讯 “法官很贴心,为我们释法说理,让我们明白了案件为啥要这样处理。”因地震引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当事人这样告诉记者。

  近日,记者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从2013年4月20日至今,全市法院系统受理了6328件涉灾案件。这些案件因主体、标的物、纠纷发生地等与地震发生有关联,并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结。对于这类案件的受理,法院对案件的社会影响、潜在风险进行了预判评估,通过案件处理切实起到了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作用,维护了灾后恢复重建大局稳定。

  据了解,在对涉灾案件的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系统建立了涉灾案件报告、通报制度,从全局出发,加强风险预判,针对涉灾案件敏感、复杂情况,建立涉灾案件受理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分析涉灾案件审判态势和动向;建立涉灾法律适用请示制度,对起诉到法院的各类疑难涉灾纠纷,及时登记、及时组织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加强涉灾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审理,强化涉灾纠纷法律适用问题、重大疑难案件的请示,确保涉灾纠纷妥善处理;建立涉灾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通过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动态排查,及时梳理和归纳,对问题进行分类和分级处理,确保矛盾纠纷能够就近、便捷、迅速化解,力争将纠纷解决在源头;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准确把握涉灾矛盾纠纷类型,加强与党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准确收集完整、客观的案件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涉灾矛盾纠纷信息。

  调解结案、案结事了、处理案件的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的统一……这些都是法院在办理涉灾案件时的追求。一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多途径、多渠道化解涉灾矛盾纠纷,通过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与市县两级职能部门联动,设立专业化、类型化调处机构与审理机制,完善诉与非诉衔接平台,高效调处涉灾矛盾纠纷;通过强化涉灾矛盾纠纷的诉前调处,积极开展诉前咨询、诉中答疑、判后释疑,让当事人明晰法理,做到案结事了。

  记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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