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四项制度优化招商投资软环境

来源:
2008-04-2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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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凡落户企业均实行并联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三个一边”即“一边办理”、“一边审批”、“一边建设”。二是实行挂牌联系企业制度。每一个企业都有县级领导和部门联系,为企业颁发芦山“绿卡”—“外来投资者证”,涉及相关费用能免则免,不能免的按政策规定的最低限收取。三是建立检查备案制度。县属各部门到企业检查和服务,应经过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或联系领导同意并备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四是实行评议部门制度。每季度由企业测评政府窗口部门,并将测评结果运用于干部和部门年终考核。优质的服务、全方位的服务着力打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审签领导:李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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