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以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制,特别是乡(镇)行政首长和森林经营单位、个人责任制的落实;三是进一步严管火源,对重点地段实施专人看守,清理林下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四是进一步严肃防火值班、领导带班和火情归口报告制度;五是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乡(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六是强化专业扑火队伍管理,储备扑火工具1000多台套。(审签领导: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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