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严肃六项纪律规范政府机构改革行为

来源:
2010-01-1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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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雅安发出《关于严肃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严肃六项纪律,贯彻全省市(州)、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精神。

  《通知》要求,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改革成果“四个到位”。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机构改革方案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机构;要严格控制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和人员的配备、调整工作,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禁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要严肃人事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和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安排、提拔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要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做好资产和账目的清查登记管理工作,不得借改革之机,擅自改变资产用途,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以虚报方式冒领财政性资金,严禁抽逃资产、资金,转移或虚列债权、债务。要严肃保密纪律,改革方案和人事安排等未公布前,不得泄露,保证党和国家秘密安全。要严肃督查纪律,对执行领导干部职数和人员配备规定情况,由纪委、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审计等部门进行定期督查,凡违反纪律的一律严肃查处。(审签领导: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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