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年实施农民组织将有“合法户口”

来源:
2006-12-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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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颁布。届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有望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保障农民合作社权益
  该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 担责任。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占总数的80%,享有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等权利和向本社出资、与本社进 行交易、承担亏损等义务。
  构建农村经济信息渠道
  据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农民组织一直在政府的登记管理之外,不过,目前全国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多达15万个。
  在农村能广泛兴起此类组织,显示出广大农民朋友们渴望有一个能反映诉求、合作交流的平台,其积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此类农民自发组织,虽然可解决一部分农村行政 管制和农民生活方面的问题,但为经济合作提供必要服务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有限。
  此外,此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允许法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来,有利于吸引龙头企业加入合作社,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
  搭建农民组织发展平台
  “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速度较快,正逐步朝规范化靠近。”该负责人介绍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 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目前称之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我市在各级有关部门的扶持下,积极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和组织制度,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到116个,覆盖了茶叶、长毛兔、蚕桑、草科鸡、生猪、水果、蔬菜等主要农业产业。现在,这些组织正逐步走上正轨,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 作用。
  以名山县的茅河乡茶叶协会为例,目前该协会会员已从最初的32户发展到756户,其中加工企业26家,营销人员200余人。去年,会员人均纯收入达4280元,超过全 乡平均水平954元。其中,70%的收入来源于茶叶,会员人均纯收入连续五年以15%的速度递增,并辐射带动成都市的蒲江县甘溪镇、成佳镇、大兴镇茶农增收,形成了优势农 产品区域产业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为今后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更宽广的发展平台。”该负责人认为,该法实施后将使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 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方面更加完善,并通过国家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记者李静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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