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评标建筑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2/3

来源:
2017-03-21 08:27
浏览:
收藏 打印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近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获悉,从51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正式实施。针对在建筑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项目范围过宽、招标办法单一、建筑设计特点体现不足、评标制度不完善、评标质量不高等问题,《办法》从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优化服务、完善制度等方面作了明确。

为保证评标质量,《办法》从评标的专业性角度出发,针对设计方案评标的特点,要求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2/3,同时对特殊复杂的项目,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标。

《办法》还规定,招标文件应当明示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以便设计单位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对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的,应当征得提交方案的投标人同意,并付给使用费,以营造有利于建筑设计创作的市场环境。

需要注意,《办法》修订中贯彻了“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为简政放权,取消了招标资料备案以及审核的规定。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对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记者高小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